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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七台河市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5人公告

2021-04-13 10:05:51| 来源: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体检

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职位招聘计划,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以进行一次递补。

公示与录用

1.招考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

1.试用期。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3.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4.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以在报考期间与报考法院联系。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64-8684010 联系人:刘 彤。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4.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本公告由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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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中级人民法院

《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招聘|七台河市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 聘用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XT3gNATzSzKFeIzYVi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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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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