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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人公告

2021-04-13 14:29:37| 来源:林甸县人民政府

因审判工作需要,林甸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名额为5名,由林甸县人民法院统筹使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林甸县户籍;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间出生);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邮箱报名,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到达报名现场的,可先予电话沟通,委托他人来现场代为报名。报名人员提前登录“黑龙江省林甸县法院网(网址:http://dqld.hljcour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到林甸县人民法院A楼305室报名。联系电话:04593328170,17804595011。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8:30至2021年4月19日17:00 (4月17-18日正常休息,不接受报名。)

3.资格审核:林甸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 4月20日至2021年 4月21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粘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中专(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5.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6.报考者若有工作单位,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不限,盖单位章。

五、考试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林甸县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林甸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1.考试分为打字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2.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达不到80字/分钟的,取消聘用制书记员笔试资格。

3.笔试。不发布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4.资格复审。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不够3:1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资格复审后,由林甸县人民法院组织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林甸县人民法院网站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个人负责。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林甸县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可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林甸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非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林甸县人民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制书记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对应现有人员标准发放。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书记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整体过程,根据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办理。

十、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林甸县人民法院联系。

2.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林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dian.gov.cn/html/index/content/2021/04/11618212337609.htm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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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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