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方式
此次各类岗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招聘,确定拟聘用人选。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时,将采取资格审查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双鸭山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jyj.org.cn/sysjob/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岗前培训。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五)组织上岗。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试用期考核。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1405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八、其他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及时在双鸭山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联系电话: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社区指导科
0469--4469037
0469--4469019
联系人:石 峰 赵佳杰
附件1:2021年双鸭山市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
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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