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5)公布笔试成绩。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形式告知进入面试考生。
2.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总人数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1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岗位选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考生依次现场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参加岗位选择环节的考生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人数与计划招聘总人数1.2: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一致的,笔试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岗。岗位选择环节末尾,若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数量大于剩余岗位数量,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岗位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由剩余未录用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总成绩一致的,笔试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2.考察工作由社区所属街道党工委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鸡冠区社区工作者待遇现行政策执行。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7—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别提示:
1.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2.考生考试前接受“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佩戴口罩,方可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3.此次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均通过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gq.gov.cn/xw/ggxx/202012/t20201231_189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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