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充实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经鸡冠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
全区21个社区共计划招聘30人,如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按此比例折算招录人员数量。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3.2020年7月前取得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鸡冠区户籍或在鸡冠区常住超过5年;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参加邪教组织的;
10.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的《鸡冠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纸质版(附件1);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2);
(3)(XXX)个人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4)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8)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1日。报名地点:鸡冠区民政局(鸡冠区兴国中路21号鸡冠区人民政府东楼四楼416室)。
咨询电话:0467— ;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4.注意事项:
(1)为维护此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笔试加分。具备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3分;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笔试加2分;退伍军人的笔试加3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申请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将政策加分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在报名时一同提供,报名时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名日期截止后提供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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