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到达考点后须向负责核验身份的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龙江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
2.考生需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码色异常的考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考试。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不得参加考试并及时送至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费用自理)。
3.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绥化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中高风险地区返绥人员或抵达绥化市前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费用自理)。
5.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6.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自备饮用水和午餐。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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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绥化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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