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报考辅警需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报考辅警的考生具有三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的,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二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的,笔试成绩加10分;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的,笔试成绩加20分)。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4.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5.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包括:10×4米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招录法院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6.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
3.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4.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录用
1.各招聘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辅警、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公示结束后,各招聘法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中院备案。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辅警、文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辅警、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辅警、文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各招录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法院地址及电子邮箱,详见《绥化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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