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下旬,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西安市设4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学校就业信息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考生成绩,划定进入面试和考察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组织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体检、考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考察重点掌握拟选调对象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时,考生需提供加盖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研工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报名表。
(五)签约
在合格分数线之上,各相关盟市组织部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意愿等确定岗位,并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应在各盟市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对因考察出现缺额、体检不合格或违反纪律要求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未确定为签约人选且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和录用
对拟选调人选,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过校园就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待选调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选调人选按所录用盟市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四、相关政策
1.自治区、盟市委组织部对定向选调生进行为期5年的重点管理,常态化掌握一批优秀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锻炼和使用。
2.在重点管理的5年内,由盟市给予选调生适当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每年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4万元、大学本科生每年2万元。
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按照公务员法,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任职定级工作由各盟市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
4.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苏木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嘎查村任职。在嘎查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给予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并每人每年补助1.9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基层锻炼期满后,返回原机关(单位)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留在地市及以下机关工作。
5.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6.选调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至少服务5年,签订服务协议,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内蒙古自治区。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471—、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
锡林郭勒盟盟委组织部:0479—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
阿拉善盟盟委组织部:0483—
2.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6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career.hit.edu.cn/tzggxq?tzggid=ZDU5ZDdlOTFjNGFkNDk1ZWE5MjIzODMxYzhmYTk0Z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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