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省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1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人民医院2020年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山西省人民医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填写《报名表》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省人民医院南院区厚德楼二楼第一教室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1)《山西省人民医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从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要求的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5)医师类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师类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本年度内通过考试,取得证书);
(7)护理类岗位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本年度内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8)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9)《岗位表》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由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双人审核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核客观、严谨、公正。
报名、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准考证等事宜请关注山西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一)医师、技师、药师、工程师岗位:
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笔试采取纸笔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三日内在我院办公楼(敬业楼)一楼公布。
2.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我院办公楼(敬业楼)一楼公布。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二)护理岗位:
1.笔试
笔试采取纸笔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考生自备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三日内在我院办公楼(敬业楼)一楼公布。
2.面试及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选。
参加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在我院办公楼(敬业楼)一楼公布。
(2)面试及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分组同时进行。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为临床护理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采用百分制,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面试开考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面试结束后当日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我院办公楼(敬业楼)一楼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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