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立足长远发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决定2020年面向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有关高校组织实施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综合能力强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努力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二、选调岗位、数量和对象
1、选调岗位:注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考生源地干事创业,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
2、选调数量:黑龙江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高校共选调1000名。
3、选调对象:①黑龙江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全国部分高校的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见附件2);③黑龙江省外部分高校的黑龙江省生源的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见附件3)。
上述院校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18周岁以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6、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9、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10、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四、选调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4日9:00至7月20日17:00。符合条件的省外高校学生自愿报名,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点击“考生报考入口”,进入省外考生报名端口,阅读并签署《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注册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
2、二轮选报和打印准考证。7月27日,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告。7月28日17:30前,报名考生可以自行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招录岗位,并将其列为面试合格的备用人选选报岗位。二轮选报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从报名系统打印《黑龙江省2020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及本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打印的《报名推荐表》内容一致,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和面试均不收取考试费用。
3、笔试。选调生招录笔试与黑龙江省2020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报其一,两种考试不得兼报。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乡镇级)》,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2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笔试阶段开始以后各个环节,如出现人选空缺情况,一律不再进行递补,统一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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