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或择优聘用。
1、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确定岗位人选:笔试结束后,报考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2、体检
体检项目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该岗位体检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
对体检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4、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相关待遇
(一)由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县卫生事业单位有空编的前提下,应纳入编制管理。
下载链接:
附件1 :通河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docx
通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日
原标题:2020年通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hrbtonghe.gov.cn/art/2020/6/29/art_24246_922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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