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现将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
(四)2019年12月5日前,由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招聘的办案辅助人员,报考本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的不限制年龄;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六)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
(七)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八)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招聘检察院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招聘单位。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计划查询
各级检察机关招聘计划及其他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聘计划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平台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单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报名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6月8日11:00至6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报名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单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单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登录报名平台,及时打印《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4.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单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公共招聘网、山东人才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单位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改报其他单位。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项科目,均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进行,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两科测试接续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基础知识测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等。岗位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打字速度及正确率。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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