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至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方法:
(1)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届时将通过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3)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财务类、综合类等8个专业类别,其中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财务类等7个专业类别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类别基础知识,综合类专业类别岗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专业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或调减岗位,或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或对开考比例作适当调整;因报名人数不足调减岗位的,可将调减岗位数调整至其他相应岗位。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考生在报名网站系统内自行查询。报考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申请查分,每个报考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待定,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自身报名身份将《资格复审目录表》(附件3)打印出来作为封面,并按要求填写目录表内容及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检验类等6个专业类别岗位采取专业技术考试(口述形式)方式进行面试。财务类、综合类等2个专业类别岗位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面试。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成绩组成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总成绩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照笔试成绩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增加一项专业技能考核,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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