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应聘人员应诚信应聘。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引进人才管理
1.对引进的人才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健康吕梁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吕梁市健康吕梁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吕梁市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健康吕梁专项引才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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