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
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
纵跳摸高:≥245cm为合格。
(2)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
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
纵跳摸高:≥210cm为合格。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报考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报请临夏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临夏县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临夏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临夏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请临夏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聘用办法
考察政审合格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临夏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招聘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六、工资待遇及保障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准发放;
(三)警务辅助人员按相关规定分别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入当年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县公安局代为扣缴办理;
(四)县公安局为聘用人员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产护假等福利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主动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并及时关注临夏县人民政府官网和临夏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四)本次考试成绩予以保留,如有职位空缺,可从公示无异议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考试所需的文具由考务组织单位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
(六)本次招聘有关问题由临夏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
附件下载>>>
临夏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
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来源:-0656-458a-8ca3-f6f01b130f17
推荐: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