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牡丹江东安区选任人民陪审员55人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2日5日。更多伊春辅警招聘信息请关注中公伊春辅警招聘网。
原标题:东安区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牡丹江市东安区司法局、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东安公安分局、牡丹江市江南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本次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共55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方式
(一)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东安公安分局、江南公安分局,会同东安区司法局、东安区人民法院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东安区的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向东安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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