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选岗、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逐项进行。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缴费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上午9:00—9月8日下午17:30。报名与交费同步进行。报名交费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8日下午19:00。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人),完成缴费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入伍、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4.应聘人员在对所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五份)。(特别提醒:报名通过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其他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及时打印《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五份,用于资格审查、考察等程序,必须留存)。
5.应聘人员须按网站要求填报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未按要求填报、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事宜另行通知。
7.退役军人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9月10日至9月11日17:30之前携带《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培训支队进行退役军人身份审查。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培训支队一楼104教室。乘车路线:乘10路、11路、12路、33路、39路市公安局站牌下车即到。在规定之时间内不进行退伍身份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加分。
8.符合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并办理相关退费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8年毕业生减半收取,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收全费)。具体退费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9.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指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准考证。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9月13日起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公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统一汉文制卷,并用汉文作答。采用百分制,其中政治理论知识占10%,公安专业知识占20%,公共基础知识占70%。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15日上午09:00—11:00。
加分项:综合考虑公安工作需要,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公安机关临聘人员在公安工作年限(截止2019年9月1日)满4年加5分、满3年加4.5分、满2年加4分、满1年加3.5分,退役军人加4分。
3.加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加分项取最,不累计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加权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最后一名人员加权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加权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及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并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加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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