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招聘;
2.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考。
(三)名额分配
2019年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100名,佳木斯市分配15名,县级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县域内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原单位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和市县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县级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1.公布需求。县级卫生健康局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步骤、联系方式等。
2.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可以根据报考人数和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3.考试考察。县级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市级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复审。
4.组织体检。县级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5.人员调剂。如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由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情况在招聘计划内的贫困县市之间进行人员调剂。
6.公示聘用。根据考试考察和岗位调剂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
7.岗位培训。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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