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按分级分类考试原则,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知识设在贵阳市;笔试试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命制。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农村工作实务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试卷分为A类、B类,其中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测试A类试卷,优秀村干部测试B类试卷。
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环节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符合要求的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场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9月底前完成面试工作。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的考生中,按照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招录计划数1:3以内比例确定。同一职位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县级组织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到乡入村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评价,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在脱贫攻坚中的工作表现,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确定职位、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由县级组织部门组织进行职位选择。拟录用人员在填报的职位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乡镇,综合成绩名次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放弃选择职位的,取消招录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职位确定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
市(州)党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
六、有关事项
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及时安排部署,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抓紧推进实施。涉及的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安排专人承办报名、审核等具体工作。工作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报告的问题,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收集统一报省委组织部答复。
此次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录工作中有关具体事项,将在贵州党建云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各市(州)公务员招录相关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资格、加分条件等有关事宜可向所服务乡镇(街道)或市县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机构咨询。
附件下载>>>
1.附件1:2019年贵州省面向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职位表.xls
2.附件2:2019年贵州省面向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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