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2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2019年)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2.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的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
3.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5.笔试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点,地点:平房区卫生监督所二楼(平房区渤海三路1号),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咨询电话:
(四)聘用方式
报名结束后,如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1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2人以上的参加笔试,按考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环节(第3名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平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网站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笔试成绩乘以60%,面试成绩乘以40%,合成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