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本次招聘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根据潍坊市编委会《潍坊市市直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办法》(潍编〔2019〕3号)规定,对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给予专项编制保障。市中心血站招聘人员按原托管聘用制渠道管理。
六、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见《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潍坊市卫健委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6396号,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
1、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第二批)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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