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除农村建设管理外)
17:30-18:30 农村建设管理
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六大类。
报考定向招考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职位的,限选“农村建设管理”,还可以根据各自的条件同时选报“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专业类别”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或“城市建设管理”等专业科目中的一类。报考定向招考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限选“综合管理”。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的,限选“招考对象”为“不限”中“专业类别”的“政法”专业科目。
报考特警职位考生需进行特警技能测试。
除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非通用语职位、特警职位以外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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