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区县(自治县)选调生招录人数和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各区县(自治县)各职位选调的专业要求,统一参考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详见附件3、4)。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12日10:00至2018年12月20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职位资格条件,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及学校院系党组织和学生工作部门签字盖章的《重庆市选调2019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照片或扫描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由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单位应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18年12月22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报考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或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9日10:00后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月12日,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知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1月底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各区县(自治县)分别按与各职位招录指标3:1的比例,由高到低次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与选调名额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2019年3月上旬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各区县(自治县)分别按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情况。考察时,同步实施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重庆市选调2019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示7天。
(八)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
(九)调剂。如有因体检、考察、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首先在各区县(自治县)各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进行调剂。如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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