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任制审判辅助人员14人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聘用制速录员7名,立案导诉员1名,讲解员1名,新闻采编人员1名,司法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纪律观念;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
1.速录员要求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2.立案导诉员、讲解员要求为女性,身高165cm以上,形象好,气质佳,接待主持及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新闻采编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及新闻采编能力;
4.司法辅助人员要求为男性,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自身原因不能保证全日制工作时间的;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日至7月6日,每日上午8:40-11:20,下午13:40-16:5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类岗位,填写《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任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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