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协管员招聘1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弥补执法力量不足,加大南岗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经区政府同意,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120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其他大专学历人员70人;详见《2018年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均为财政供养非在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热爱行政执法工作、作风正派、无劣迹;
3.适应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2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双眼视力良好,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7.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已被辞退的城管执法协管员及其他部门财政供养非在编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现役军人;
9.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10.其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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