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1)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2月31日(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此次笔试为一张考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岗位招聘。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测评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聘期管理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委托双城区人才服务局保管人事档案,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期为三年(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间,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被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聘用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并续签劳动合同。
九、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不使用双城区事业编制,属临时性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核定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职工同工同酬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上“四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区财政负责解决,个人缴纳部分由被聘用人员本人承担(从个人工资中扣缴)。
十、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为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原标题:哈尔滨市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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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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