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0人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决定组织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报名首日(即2017年12月1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应聘年龄一般为20至35周岁(即1981年12月19日至1997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其中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办法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