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及心理测评不合格人员不进入政审环节;
2、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优先参加政审,其他人员根据体能及心理测评成绩排名,按剩余岗位和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3、政审工作由招考部门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及心理测评成绩排名顺利依次进行替补;
(一)体检
1、参加政审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消防员职业鉴定标准》(GBZ)及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规定的合格条件;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体检费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八、聘用
(一)岗前培训:上岗前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为期30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休息),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取;
(二)签订合同:经过岗前封闭培训后,合格人员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派遣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
(三)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哈尔滨市范围统筹分配工作,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资金来源及用工方式: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薪酬及福利资金由哈尔滨市政府财政拨付,为派遣用工方式,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为具体用工单位,对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模式,政府专职消防员同公安现役消防官兵混编执勤,共同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九、考务工作及其他
1、哈尔滨景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此次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力资源项目的中标服务机构,负责组织此次项目有关招聘、考务及派遣合同签订工作;
2、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笔试和心理测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4、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下一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6、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景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十、联系方式
招考电话:、
简历投递:
为保证招聘工作流程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受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监督电话:
原标题: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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