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哈尔滨市政府批准,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若干;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报考人员具体要求及年龄范围:
1、哈尔滨市(含哈尔滨市行政区周边外县)户籍,年龄为18-30周岁的男性公民;
2、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其中消防部队退伍干部,在原部队服役期间从事管理工作达到15年或以上,年龄可放开至45岁周岁),相关政策可适当放开并优先录取;
3、符合条件的非消防部队退伍军人可优先录取;
备注:上述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如持有B类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具备熟练驾驶技术),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七)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公安消防中队工作,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工作+2天休息,其中5天工作中,每天除正常工时,其他时间为24小时驻勤制;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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