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核合格人员由区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其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执行。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碾子山区电视台、碾子山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及相关的手续,纳入单位编制管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碾子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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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碾子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7年碾子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齐市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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