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12月8日
(二)报名地点:碾子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室,咨询电话: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两份;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备案表或省学历认证中心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5、社会在职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
6、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 [2017]86号)规定,考生缴纳笔试费用90元;面试费用50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区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区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4、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一式2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及复印件一式2份,凡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如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三、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笔试、面试)与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出题方式为聘请相关专家出题。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网站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相关专业病例分析技能。面试时间为30分钟。
结构化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优先,否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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