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从2017年10月30日—11月1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程序: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违法证明、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到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政工科508室报名(联系电话:0467—;联系人:江吉涛)。报名时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3、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法院政工科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9:00至日下午16:00。
(五)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6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平均每分钟打字高于60个字的1字计1分,最不超过30分。
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一道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600字以上的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写作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运用
按总成绩从最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以微机打字成绩高低排序。
(七)体检与考核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为全项目复检(在体检医院范围内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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