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牡丹江南山医院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公告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牡人社发[2013]291号)文件精神,经牡丹江市政府同意,牡丹江市民政局所属牡丹江南山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民政局所属牡丹江南山医院招聘市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其中:精神科岗位15人,中医治疗康复岗位1人,认知康复岗位1人,内科岗位2人,放射线岗位1人,心电岗位1人,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牡丹江市民政局所属牡丹江南山医院招聘精神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历要求:相应专业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和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填写的《牡丹江市民政局所属牡丹江南山医院招聘精神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资历评价项目的有关确认材料。
2、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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