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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100人公告

2017-07-24 16:19:42| 来源:嫩江县政府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已就业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如已就业人员没有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录取过程中则取消该考生相应录取资格。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嫩江县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4日15:00时整截止(每天上午9:00----11:00点,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2室)。

4、联系人:秦绪伟、魏子成、赵福春、丛艳春。

5、联系电话: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报考女辅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中语文;报考男辅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笔试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由总成绩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成立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嫩江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如果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七、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合同工资,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续签,月工资1500元,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八、招聘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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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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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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