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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行政综合文员3人公告

2017-06-17 10:51:17| 来源: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1、考试科目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5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平均每分钟打字高于50个字的1字计1分,最不超过30分。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若干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运用

行政综合文员类按总成绩从最依次录取3名。

(六)体检与考核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为全项目复检(在体检医院范围内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

当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弃权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

(七)公示

微机打字、笔试、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1、所录用人员为合同制聘用岗位,由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文职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人事(书记员、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签订的聘任合同终止,已聘用人员在书记员、文职人员人事制度改革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权利。

2、由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行政综合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3、行政综合人员工资与院临时聘用人员一致,不低于鸡西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270.00元,缴纳四险。随着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提高,行政综合人员工资相应调整,原则上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原标题: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行政综合文员公告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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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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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关键词阅读 2017 公告 招聘 鸡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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