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报考岗位职位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计,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成总成绩。
(五)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分局勤务辅警岗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能测试。
2.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和标准为:
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因未通过体能测试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公安分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健康标准执行,检、法两院体检项目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公安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检、法两院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进行政审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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