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从事法院行政辅助人员工作相应的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至4月17日(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鸡冠区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身份证、驾驶证(司机)及户口本,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1寸登记照片3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司机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分值20分;
(2)面试分值30分;
(3)驾驶技能测试分值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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