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职位的报考人员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检法类)》和《申论(公检法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
特殊职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需分别参加《招警专业科目考试》、《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3.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一般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历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入围成绩 | |
2016年【含成绩】 | 2016黑龙江省考拟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
2015年【部分岗位含成绩】 | 2015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拟录用名单公示 |
2014年【含成绩】 | 2014黑龙江省考各地市拟进入体检名单公告汇总 |
2013年【含成绩】 | 2013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拟进入体检考核名单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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