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辅助司法警察(以下简称辅警)和13名审判辅助人员,经过齐齐哈尔庆鸿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警察辅助工作和审判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户籍地为齐齐哈尔市区,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面部无明显特殊标志,无纹身。
5、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个正确字以上;
6、其他条件:
(1)辅警:
男性;身高1.75米以上;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25%或不低于标准体重15% [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员转业军人或有警校学习受训经历、具有文艺、体育等专业特长、北三区户籍者优先。
(2)审判辅助人员:
性别不限,男性辅助人员占比原则上为60%左右;
同等条件下,学历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文字能力较强、计算机等级证级别高或有微机录入工作经验者、具有文艺、体育等专业特长、北三区户籍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薪酬按照齐齐哈尔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即人民币1270元/人/月)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为1500元/人,并享受五险待遇(个人部分自行承担)。不提供住宿。其它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龙沙区人民法院在庆鸿劳务派遣公司协助下负责公告发布、报名受理、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并确定聘用人选。
(一)发布公告
通过龙沙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同步发出招聘公告。
(二)报名程序
1、登陆“龙沙区人民法院网”;
2、进入,或者点击“法院动态”查找《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
3、下载《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委托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填写【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形态,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图像清晰),所涉时间均至某年某月】;
4、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提交时必须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
5、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17:00时(以收到报名表电子版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本次招聘拟为全体报名者建立微信群,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龙沙法院辅助人员招聘群”发布。届时请考生实时关注该群信息并保持网络畅通,一旦失联,后果自负。
(三)报名受理
1、工作人员对回传的报名信息下载并初步整理;
2、报名咨询电话:(0452)、 、
3、联系人:赵双玲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接受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所需携带的其它材料另行在微信群中通知。
(五)考试体检。
1、体能测试(仅限辅警)。参照《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微机打字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仅限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形式为手写短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笔试)、微机打字测试、面试成绩占比为3:2:5,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微机打字测试、面试、体检等情况,依综合成绩确定录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将与庆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定向派遣至龙沙区人民法院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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