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项目生证明材料以及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5张(2张贴在报名表上,3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填报《2016年伊春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在职在编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2、考生只能依据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五)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市第五人民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3、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项目生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前由伊春市第五人民医院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70%,面试占3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理论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伊春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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