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
1、笔试结果在双城区政府网公示一周,无任何异议后,对拟被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合格者予以录取。
2、被录取者报到时间为两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空置名额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顺序录取,并予以公示、体检。
3、在试用期及被正式聘用后,因违规违纪被医院辞退、解聘或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放弃或解聘而空置的名额,不再另行聘用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双城区骨伤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置名额仍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顺序录取,并予以公示、体检。
(五)聘用及管理
1、由医院组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医学专业试用期为一年,护理专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600元/月。对在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品行不良,工作实绩不佳、违反院规院纪者,医院可随时予以辞退或解聘。被聘用医学专业人员在试用期满三年内仍未考取执业资格证的,医院有权予以解聘。
2、试用期满,由医院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期三年,医院根据科室需求将被聘用人员充实到一线科室工作,工资待遇及执业资格管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按自动解聘处理。被聘人员签订合同后,由医院将被聘用人员报卫计局备案,同时由医院负责协调人社、财政等部门为被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哈尔滨市双城区骨伤科医院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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