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市交通管理工作力度,经抚远市委、市政府同意,抚远市人社局、抚远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安交通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抚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退役军人、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男性,1996年8月31日至1986年8月31日间出生(含本数),具体出生日期以户籍信息为准;
2、身高以上,体态标准,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体重为“身高-105”kg(上下浮动不超过20%)。
3、具有抚远市户籍(2016年8月1日前户籍为抚远市);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作风正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三 、招聘程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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