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和体检
由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执行。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碾子山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全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卫发[2014]25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卫计局和省卫生厅备案。
六、试用期和聘用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及相关的手续。聘用期满后,按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全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卫发[2014]25号)进行管理。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碾子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点击下载》》
齐市碾子山区公开招聘华安乡卫生院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 7月 25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