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黑河市精神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公告。
一、 单位简介
该院建设项目于2011年6月,黑龙江省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黑发改投资[2011]1104号文件),同年纳入黑河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市政府决定,该项目由爱辉区政府主办,依托黑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承办。财政拨款差额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精神病防治工作。
二、 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9名。
1、护理岗位5名(女生3名,男生2名);
2、药剂科药品调剂员岗位1名;
3、临床医生岗位3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