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应聘人员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人民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取消录用资格人员,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九、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400元。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待遇按照社会化用工人员标准发放,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参照企业标准交纳保险。
原标题:黑龙江农垦建三江人民医院结算人员招聘方案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人民医院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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