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人员:区委常委、人大政协正职、现职处级领导干部、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街道主要领导、社区书记及随机抽选的社区干部代表、居民代表。
测评方式:述职答辩结束后,现场进行民主推荐并公布推荐成绩,权重为:①区委常委,区人大、政协正职30%;②其他现职处级领导20%;③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10%;④各街道主要领导15%;⑤各社区书记15%;⑥社区干部代表5%(每社区1名代表);⑦居民代表5%(每社区1名代表)。
(三)差额考察
依据述职答辩、民主推荐两个方面的综合评定,按1:1.5的比例,确定5名差额人选。由区委派出考察组,对差额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量化打分(方案另行制定)。
五、组织领导
按牡丹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成立西安区2015年选聘牡丹江籍社区大学生招录事业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镭 区委书记
栾 娟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 张海峰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梁忠仁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 平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宋立志 区纪委书记
成 员: 祖 兵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陶强军 区委办公室主任
李新梁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翟新江 区人社局局长
尹 可 区编办主任
李鑫伟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戴冠宇 区财政局局长
赵 伟 区民政局局长
六、工作要求
1、要广泛宣传。本次招录工作要广泛搞好宣传工作,深入进行传达贯彻,切实让社区大学生充分了解掌握招录工作的对象、程序及有关要求,做到准备充分、积极参与。
2、要规范操作。招录事业编制工作是社会热点,群众关注度高,招录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步骤和办法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和简化程序,必须做到严谨细致,公开公正,保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此项招录工作任务。
3、要归档备查。招录工作实行全程写实签字制度,做到每一环节步骤的文字、表格、影像等材料都有佐证,并及时归档立卷,以便审核复查。
4、要严明纪律。本次招录工作要做到招录岗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明选人用人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对于群众和比选者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此项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
5、比选落选人员。仍继续在原选聘社区工作,但不再享受选聘牡丹江籍社区大学生招录事业编制相关政策。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西安区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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