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范围
1、招聘9人,其中: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1人;嫩江镇司法所2人;临江乡司法所1人;科洛镇司法所1人;前进镇司法所1人;联兴乡司法所1人;霍龙门乡司法所1人;多宝山镇司法所1人。
2、招聘范围:
面向嫩江县户籍或嫩江县生源,招聘在职及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者除具备岗位资格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男性,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及非在职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版照片三张,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15日下午15时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4室)
4、联系电话: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为语文、时事政治。
五、聘用及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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