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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佳木斯市桦南县医疗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15-06-06 08:41:53| 来源:桦南县教育信息网
    为解决县直医疗单位医学专业人才短缺问题,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录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均为桦南县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疾病控制中心为桦南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家医疗单位隶属于桦南县卫生局。

具体岗位:

县医院:招聘14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8人;医学影像专业2人;麻醉专业2人;药学专业2人;

中医院:招聘10人。其中:医学影像专业3人;麻醉专业1人;中医临床专业5人;检验1人。

妇幼保健院:招聘儿科专业1人

疾病控制中心:招聘5人。其中:检验专业2人;公共卫生专业3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临床、儿科、中医临床,要求为高考成绩二表A类及以上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医学影像、麻醉、药学、检验、公共卫生、要求为高考成绩二表B类及以上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要求专业对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执业证书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8月1日---8月10日

(二)报名地点:桦南县人社局406室,联系人:施永剑,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三)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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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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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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