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依安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协管员30名。
二、招聘对象
必须是警校、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城管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二)本地户口,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20-35周岁,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精神病史等;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笔试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人员命题,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结束后公示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有C1以上驾照者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公示三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核
体检由县人社局和城管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以上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参加考核 ,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对体检、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和考核、体检结果等额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在县人社局和城管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相关待遇及义务
1、月工资1500元,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配发制式服装。
2、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3、对严重违反纪律规定者,用人单位可做出终止合同、辞退处理。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8日。
2、报名地点:依安县城管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辖区内派出所出具的无劣迹证明和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报名费200元。
联系电话:
联系人:冷立群 电话:
周忠生 电话:
原标题:关于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城管局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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