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为解决我市公安警力不足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面向省内公开招聘辅警。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1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刑事科学技术岗位面向黑龙江省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非在职人员;行动技术和网络安全岗位面向绥化市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
4、符合拟报岗位学历要求、资格条件等;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包括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5张。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照比例缩减招聘计划。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4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14时30分至16时30分。
3、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4、体能测试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咨询电话:、
六、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取公安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成绩高者。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报编制部门备案。
十一、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比照一类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由市财政拨款。
被聘用人员不录警、不授衔、不具备执法资格,辅助正式公安民警从事相关的警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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